评两晋的门阀制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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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两晋的门阀制度详细评两晋的门阀制度详细评两晋的门阀制度详细魏晋南北朝虽处于长期分裂对峙状态,但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九品中正制,士族制度、均田制是这一时期初创的政

评两晋的门阀制度 详细
评两晋的门阀制度 详细

评两晋的门阀制度 详细
魏晋南北朝虽处于长期分裂对峙状态,但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九品中正制,士族制度、均田制是这一时期初创的政治、经济制度.
  士族制度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它的特点是按门第等级区别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不同地位;从历史上看,士族制度有一个萌芽、形成、充分发展(又称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长过程;我们应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把士族制度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分析和评价.
  运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士族制度的产生、发展、衰落消亡的过程和科举制度产生的必然性
  两晋南北朝的氏族门阀制度 - ⒈门阀的概念
  我国古代仕宦显贵人家的大门外矗立着两根柱子,“在左曰阀,在右曰阅”(《玉篇·门部》).主人用它来自序本户的功状,阀阅就成了达官贵人之家的一种标志.因此,在中国古代那些世代为官的人家,又常被人们称为门阀、阀阅、门阀士族、阀阅世家等.
  这里所说的门阀、阀阅泛指豪门著姓的门第家世.宋朝文人秦观《王俭论》:“自晋以阀阅用人,王谢二氏,最为望族.”两晋南朝,门阀世家垄断政权.
  两晋南北朝的氏族门阀制度 - ⒉士族制度的形成
  西晋政权以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作为其统治基础,士族制度与士族政治得以巩固和发展.
  政治上,九品中正制保证了士族的政治特权.中正只重门第,当时有人写了专门记载士族的族姓家谱,中正就以此为依据评定人物品级,完全不看才德.这样,西晋政权完全被士族垄断,出现“公门有公,卿门有卿”,高门士族把持政权的局面;
  经济上,品官占田荫客制保证了士族的经济特权.士族制度的加速形成和士族门阀政治盛行,也是西晋政治腐朽黑暗的重要方面.
  两晋南北朝的氏族门阀制度 - 形成原因
  (1)历史根源:东汉以来的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2)政治原因:魏晋政权统治基础是士族,皇帝依赖于士族的支持;
  (3)政治保障: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成为世家大族培植私家势力,维护政治特权的工具,)
  两晋南北朝的氏族门阀制度 - ⒊士族制度的发展
  (1)萌芽(东汉)
  政治:自汉武帝以来崇尚儒术,官僚多以经术起家,至东汉时逐渐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状况.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够凭借家世出身参与政权.
  经济:西汉中后期,土地兼并十分严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一体的豪强地主势力.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豪强地主在东汉王朝享有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经营庄园,渐成割据,逐渐成为名门大族.士族地主(又称世族、门阀地主)在东汉开始形成,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
  (2)形成(曹魏、西晋)
  士族制度的形成,是指统治阶级颁行各项法令,从制度上维护士族地主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权.曹魏政权实行的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形成的重要标志.
  (2)巩固(西晋)
  西晋建立后,司马氏为取得世家大地生的支持,对他们继续实行放纵和笼络的政策,从而形成了典型的门阀政治.
  (3)鼎盛(东晋)
  东晋时士族制度得到充分发展,进入鼎盛阶段.原因是东晋王朝依靠南北士族的支持才得以存在.东晋政权是司马氏皇权和以王、庾、桓、谢诸大姓为代表的北方士族以及处于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吴姓士族的联合专政,这种政治格局一直延续到东晋末年,长达一个世纪之久.那时士族门阀的势力足以与皇权并立,甚至超越皇权,皇帝都要依赖士族的支持,门阀政治达到鼎盛.这一时期,士族在政治上高官厚禄,垄断政权,经济上封锢山泽,占有大片土地和劳动力,文化上崇尚清谈.为维护这种制度,东晋南朝时,士族非常重视编撰家谱,讲究士族世系源流,作为自己享有特权的凭证,于是谱学勃兴,谱学专著成为吏部选官、维持士族特权地位的工具.
  这一时期土族政治上拥有特权,清官要职被士族垄断;经济上拥有田庄,占有大量土地人口,还经常与官府争夺劳动力人口;文化上家学传承,占据垄断地位,还大兴谱牒之学,崇尚清谈玄学,擅长长书法、绘画等艺术;社会上不与庶族通婚往来等.士族把持大权,却不愿涉身实务,在优容奢侈中腐朽衰落.
  (4)渐衰(南朝)
  东晋后期到南朝时期士族制度逐渐走向衰落.根本原因在于士族自身的腐朽,士族制度下的门阀士族特别是高级士族凭借门第就可做官,世代控制高级官职.特殊的社会环境使许多士族不思进取,沉溺于清闲放荡的生活,不屑于政务军务.加之士族是近亲联姻,身体素质极差,因此东晋与前秦淝水之战以后,一些庶族出身的将领脱颖而出,显示出较高的政治、军事才能,声望与权力迅速上升,南朝宋、齐、梁、陈开国诸帝均为庶族将领.南朝帝王虽无法改变高级士族垄断高官的局面,但却引用庶族官吏委以品位不高却握有实权的职务,在实际执政中分享了士族的特权.这一时期士族制度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二是受到农民起义的打击;原因之三是士族在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中受到打击、削弱.上述三种原因相互作用,极大削弱了士族制度的阶级、经济基础.
  到了南朝时期,由于门阀世族自身的腐朽.丧失了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统治能力;社会阶级矛盾的冲突和激化,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寒族地主乘机以军功崛起,在镇压农民起义的同时,进而典掌机要,控制地方,统帅军队,以武功称帝,如刘裕、萧道成等,打破了门阀地主一统天下的局面.世族地主此时虽据高位,却已无实权,走向必然的灭亡.后经候景之乱、隋灭陈等变化,门阀等级制已奄奄一息,庶族地主跃居政治舞台的主要地位.至隋唐两代,废止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终于使产生于魏,盛行于晋的门阀士族制度在政治、法律制度上最终消亡.
  (5)消亡(唐末)
  隋唐时期士族制度走向消亡.其原因一是隋唐科举制的实施使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通过考试参加到政权中来,摧垮了士族制度的政治基础“九品中正制”;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推行使一部分无地少地的农民得到了一些土地,也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其禁止无限占田和随意买卖土地的规定,多少起到了抑制土地兼并和保护自耕农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士族制度的经济基础.二是唐朝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三是农民战争进一步摧垮了腐朽的士族制度.从此,存续了六七百年的士族制度最终在历史舞台上消失.
  东晋和南朝前期士族制度充分发展,士族势力之盛达到巅峰状态.那时候,门第成为衡量贵贱的唯一标准,士族凭借自己的出身门第,享有特权,处处高人一等.永嘉之乱以来,大批士族迁到南方,“中原冠带,随晋渡江者百家”,他们与江南原有士族共同成为东晋政权的统治柱石.士族势力膨胀,特别是王、谢、庾、桓等高门士族,社会地位极其尊贵,权力极大,“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之实,宰辅执政,政出多门”.东晋与南朝前期,士族为了保持自己优越的门第族望,保持自己的高贵血统,非常注重婚姻上的门当户对.他们只许同等门第的士族之间相互联姻.“婚宦失类”就会遭到士族鄙视,并群起而攻之.南齐时,东海人王源嫁女予富阳满氏.王源是士族,“胄实参华”,世代为官,其曾祖还担任过尚书右仆射,而满氏“姓族士、庶莫辨”.这件婚事使南朝士族大惊大哗,御史中丞沈约专为这件事上奏弹劾王源,他说“王满连姻,实骇物听”,指责王源“玷辱流辈,莫此为甚”,要求皇上“以见事免源所居官,禁锢终身”(《奏弹王源文》).后来,侯景叛魏投奔南梁,他曾提出要与王谢望族通婚,梁武帝说:“王谢门高非偶,可于朱张以下访之.”就是认为侯景与门第最高的士族著姓不班配,只能与次等士族通婚.侯景闻之大怒曰:“会将吴儿女以配奴!”(《南史·侯景传》)
  两晋南北朝的氏族门阀制度 - ⒋士族制度的衰落
  南方士族在东晋、南朝前期势力最盛.他们为了维护特权地位和既得利益,宣扬士庶天隔.
  但是,特权也造成了他们的无能,士族中的许多人已成了寄生于社会的废物.士族不愿带兵打仗,一些庶族就凭借军功,渐握实权.
  如刘裕就是这样权势大张,控制政权,最终建立起刘宋王朝.
  士族不屑做那些事务烦琐的官,自己的能力又差,南朝寒人乘机逐渐典掌机要.
  东晋南朝士族权贵曾经显赫一时,炙手可热,但那只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
  东晋末年,士族渐趋衰落.南朝后期,特别是侯景之乱的冲击之后,晋朝南渡时迁来的百家士族已经“覆略殆尽”.
  李白感叹“晋代衣冠成古丘”(《登金陵凤凰台》).刘禹锡《金陵五题》之第二首《乌衣巷》,讽刺士族的没落消亡.诗中乌衣巷、朱雀桥是当年王谢豪门居住和出游的地方,那时这里非常热闹煊赫,而今却是一片凄凉冷寂景象.刘禹锡感叹: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两晋南北朝的氏族门阀制度 - 衰落原因
  (1)自身腐朽:腐朽奢华的生活、与身俱来的特权导致士族缺乏执掌政权的能力,甚至缺乏生存能力;
  (2)东晋、南朝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激烈,庶族乘机逐渐典掌机要;
  (3)侯景之乱的冲击.晋朝南渡士族“寝略殆尽”;
  (4)隋唐科举制的实行动摇了士族的政治基础;
  (5)唐末农民起义的打击.(彻底扫荡结束士族制度)
  两晋南北朝的氏族门阀制度 - 影响
  士族制度贯穿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最突出的政治特点,也是西晋政治腐败黑暗的表现,决定了这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官僚门阀特色,对后世影响深远.
  消极作用:
  士族制度的政治、经济特点,决定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往往特别尖锐,导致南北长期分裂割据的政治局面.士族田庄经济强化了封闭的自然经济,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士族是地主阶级中的腐朽集团,越到后期愈发腐朽,是一群社会寄生虫.
  客观上的积极作用:1.经济上,士族田庄经济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士族占有大量劳动力,强化了封建依附关系,在魏晋动荡的政治局势下,编户农民依附于世家大族,有较为保障的生产条件,这对封建经济的发展显然有利;而东晋南朝时期,南方相对安定,作为北方移民核心的士族地主来南方立国创业,客观形势使得他们成为开发南方经济的组织者,他们在南方建立的田庄、山墅,毕竟对江南荒丘山泽地区的开发起了推动作用.2.民族关系上,士族士大夫在推动北方各少数民族封建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思想、科技文化上,士族生活优裕,有条件从事文化事业,部分士族蔑视礼法,倡导个性自由,思想上富有想象和浪漫色彩,因而东晋南朝时期在哲学、文学、书法、绘画、科学上有较多的成就,并且富有特色
  两晋南北朝的氏族门阀制度 - 与士族对立的是庶族:
  南朝世家大族的社会地位,比起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来,更显得优越.世族、寒门两者身份高下不同,「服冕之家,流品之人,视寒素之子,轻若仆隶,易如草芥,曾不以之为伍」(《文苑英华》卷七百六十引《寒素论》).因此,这两个阶层之间是不相往来的.寒人虽致位通显,上升为贵戚近臣,倘不自量而往见世族,亦不为世族之所礼接,甚至会受到侮辱.如宋孝武帝母路太后兄路废之孙路琼之,和王僧达做邻居,琼之「尝盛车服诣僧达,僧达将猎,已改服.琼之就坐,僧达了不与语,谓曰:身昔门下驺人路废之者,是君何亲」(《南史·王弘传子僧达附传》).于是叫左右把路琼之坐着的床烧掉,搞得路琼之下不了台.宋吴郡张敷为正员中书郎,中书舍人秋当、周赳以为与张敷是同僚,商量是否应该去拜访他.周赳说:「他倘若不招待我们,我们会很难堪,我们还不如不去.」秋当说:「我们也已经有相当地位了,既是同事,随便坐坐总可以.」这样,他们两人就决定去看张敷.张敷「先设二床,去壁三四尺.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移我远客」(《南史·张邵传子敷附传》),表示不愿意和寒人共坐.秋当、周赳二人感到很窘,只得退出.齐中书舍人纪僧真,曲掌机要,曾请求齐武帝萧赜:「臣出身本系武吏,荣任高官,又替儿子娶得旧门荀昭光家的女儿作媳妇,现在我没有其他要求了,只请求陛下允许臣列入士族!」齐武帝说:「由江斅、谢沦,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便命左右曰:移吾休让客.僧真丧气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南史·江夷传曾孙斅附传》).世家大族社会地位的优越与对当时官位身份的严格区别及世家大族之排斥寒流,即此敝端,已可概见了.
  世家大族为了要表示自己门第族望的特别优越,为了不使混淆所谓「士庶天隔」的界限,他们就必须不与寒门庶族通婚.所以世家大族对婚姻的选择,特别重视门第,高门望族一定和高门望族结亲,吴郡顾、陆、朱、张四姓也一定自择素对,或者和会稽孔、魏、虞、谢四姓结亲.一方面他们不以连姻素门出身的南朝帝室为殊荣;另一方面,他们也以「营事婚宦」,不得及其门流为耻.因为「婚宦失类」,就会受到本阶层人士的排斥和非难,他们金字招牌的门第就会变得不光彩,他们以后的政治前途就会黯然失色的.
  然而南朝寒门出身的将帅,也有很多位至三公,任总方面.他们在政治上的势力既是那么大,所以有少数世家大族与这一批暴发户结起亲来,如琅邪王锡(王尊七世孙)以女妻沈废之子沈文季,陈郡谢超宗(谢玄玄孙)「为子娶张敬儿女为妇」(《南史·谢灵运传孙超宗附传》),谢脁妻王「敬则女婚,像「东海王源(王朗七世孙)嫁女与富阳满氏」满璋之子满鸾,满氏「下钱五万,以为聘礼」;南齐御史中丞沈约上表弹劾,以为王源曾祖位至尚书右仆射,王源本人及其父祖也都位列清显,而满璋之虽任王国侍郎,璋之子满鸾任吴郡主簿,可是满氏的「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玷辱世族,莫此为甚,故请政府革去王源官职,剔出士族,「禁锢终身」(《昭明文选》卷四十沈约《奏弹王源》).可见寒门、世族的界限,还是极严格的.
  社会上士庶的区分愈严,世家大族愈互相标榜门阀,「竞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史通·邑里篇》),郡望习惯上已经变成了他们的商标.自西晋末年中原世家大族开始播迁渡江,一个世家大族,在其原籍是人人知其为世家大族,用不着自行表禄,迁徙到其他地方以后,就不然了.琅邪王氏、太原王氏是世族,其他地方的王氏就不是;陈郡谢氏、济阳江氏是世族,其他地方的谢氏或江氏就不是,一处地方,新迁来一家姓王或姓谢的,谁知道他是哪里的王氏或哪里的谢氏呢?如此,就不得不郑重声明,我是琅邪王氏或太原王氏而非别的王氏,是陈郡谢氏、济阳江氏而非别的谢氏、江氏了.可见所以重视郡望,是讲究门阀制度的必然结果.……
  由于重视门阀,于是谱牒百氏之学,遂成为专门的学问.平阳贾渊,祖弼之,父匪之,祖孙三代以谱学名家.弼之,晋太元中撰十八州士族谱.宋刘湛、齐王俭、梁王僧孺均撰定《百家谱》,俾便吏部诠叙之用.「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唐人柳芳语),故宋、齐以下,不熟悉谱学的,即认为不能居吏部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