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的知识与权力是什么关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05/05 01:39:45
福柯的知识与权力是什么关系福柯的知识与权力是什么关系福柯的知识与权力是什么关系福柯认为,我们应该抛弃在权力关系暂不发生作用的地方知识才能存在的想象,“我们应该承认,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

福柯的知识与权力是什么关系
福柯的知识与权力是什么关系

福柯的知识与权力是什么关系
福柯认为,我们应该抛弃在权力关系暂不发生作用的地方知识才能存在的想象,“我们应该承认,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11]所以他的系谱学就是要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去分析权力——知识关系的运作,“认识主体、认识对象和认识模态应该被视为权力——知识的这些基本连带关系及其历史变化的众多效应.”[12]在此,他尤其重视被他称为微观物理学的权力形态.他虽然没有对他所谓的微观权力给出非常明晰的定义,但却对体现在司法惩罚机制中的,作用于肉体的权力作了某些假设:第一,这种权力不是一种所有权,它的支配效应不在于占有,而应被视为一种策略,在这里人们应该能够破译出一个永远处于紧张状态和活动之中的关系网络.第二,这种权力在干预和惩罚无权者时得到传播,并在这些无权者反抗时对其施加压力,所以,这种权力关系已经深入到社会深层.第三,这种权力不是单数的,而应该是一个复数形式,因为它不是线性的压迫、反抗的模式,而是发生在无数的冲撞点上.[13]
这里福柯提出了一种特殊的权力——知识关系,而这种关系也就是福柯分析司法实践的发展演变历史的理论基点,并由此来看待从酷刑到更加人道的司法惩罚方式的改变:“这种现实的非肉体的灵魂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一种因素.它体现了某种权力的效应,某种知识的指涉,某种机制.借助这种机制,权力关系造就了一种知识体系,知识则扩大和强化了这种权力的效应.围绕这种现实-指涉,人们建构了各种概念,划分了各种分析领域:心理、主观、人格、意识等等.围绕着它,还形成了具有科学性的技术和话语以及人道主义的道德主张.”[14]为此,他提出这部著作的研究遵循以下四个基本规则:
第一,本研究并不局限于镇压和惩罚方面,而是从其可能产生的积极效应中,把惩罚看作一种复杂的社会功能.第二,并不单纯把惩罚方式看成是立法的后果和社会结构的表征,而是将之看成是一种权力技术,视为一种政治策略.第三,从刑法史和人文科学史的相互重合中来寻找他们的共同母体:“认识——司法”的结构过程.第四,尝试基于某种有关肉体的权力技术学来研究惩罚方式的变化,从中读解权力关系和对象关系的一部共同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