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自然主义法律观的是道家,还是墨家? 墨家的“以天为法”的自然法思想不算是自然主义法律观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1 09:04:03
最早提出自然主义法律观的是道家,还是墨家? 墨家的“以天为法”的自然法思想不算是自然主义法律观吗?
最早提出自然主义法律观的是道家,还是墨家? 墨家的“以天为法”的自然法思想不算是自然主义法律观吗?
最早提出自然主义法律观的是道家,还是墨家? 墨家的“以天为法”的自然法思想不算是自然主义法律观吗?
答案:
最早提出自然主义法律观的是道家,还是墨家?
答:道家.
墨家的“以天为法”的自然法思想不算是自然主义法律观吗?
答:否,墨家的“以天为法”的自然法思想算是自然主义法律观.
参考资料:
法律自然主义是一种文化现象,它表现为如下特征:在立法上,以自然法则作为制定法律的根据,使法律合乎自然法则;在司法上,以自然现象作为司法的根据,使司法程序合乎自然现象的变化.
法律自然主义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典型表征是:把“天”或“天道”当成立法的根据,此谓“则天立法”;把四季变化和自然灾异当成执行刑罚的前提,此谓“顺天行罚”.
法律自然主义在战国时期就有了比较完备的理论形态,后经汉代儒家的努力,它又被转化为一种制度形态,并一直持续到明清时期.
当然,一些学者力主“中国古代无自然法”,否定了中国古代有自然法的说法.
墨家的自然法即所谓“天志”(天的意志,实为神秘的自然法则),天志的内容即“兼”德,墨子说“兼即仁矣,义矣”,可见“兼”、“仁”、“义”三者名异实同.“兼”德的实质是“兼相爱,交相利”,而这种“爱”与“利”又是无差等的.墨子赋予“天志”以道德属性,视其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原则,它以爱人利人为最高旨归,它是人定法的指导和基础,国家主权者只有“以天为法”,制定的法律才是真正的法律.以天为法即以“仁”为法(墨子所谓“仁”即“兼”,属于天志),“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无异于说不合自然法的法律不能算作法律.